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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案件质效

时间:2017-06-26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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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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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检察院
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案件质效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开展各项工作,同时不断加强工作创新,力争在工作中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大力推进检察改革,以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案件质效。
    一、强化诉讼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司法。强化诉讼活动监督,探索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建立与侦查监督部门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中各有侧重、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按照依法、准确、及时、有效的基本要求,强化对法院裁判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审查和抗诉。健全和落实提出抗诉前与市院沟通工作机制,加强对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后改变原判决案件及判处缓刑、免刑案件的监督。强化司法活动监督的有效性,重点加强侦查、审判活动违反法定程序,诉讼时限的监督,明确不回复、不纠正、不执行监督意见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定期通报、违法信息台帐等机制。
    二、着力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案件质量。建立常态化案件质量和效果评估检查机制,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撤回起诉、无罪案件逐件复查,深入剖析原因,及时通报案件质量问题,依法合理使用不起诉裁量权,坚持不起诉案件请示制度,逐步推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规范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加强对公诉人员的出庭考察,通过观摩庭审、庭后座谈,发现和解决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公诉干警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能力和水平。
    三、把握司法改革契机,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努力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公诉审前把关和审前分流作用,重点加强对主要靠言辞证据定罪案件的审查,切实提高案件审查报告质量,增强指控犯罪力度。切实保障律师权益。坚持“一案一函”,主动听取律师意见和建议,严格依法界定“特别重大贿赂案件”范围,严禁滥用许可会见权,坚决防止和纠正公诉环节律师阅卷难问题。完善公诉检务公开工作,积极与案管等部门沟通,及时进行网上公开法律文书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诉法律文书主要是不起诉、抗诉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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