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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时间:2017-06-26

来源:Admin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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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检察院
依法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牡丹江阳明区检察院始终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以及落实检察工作主题的高度,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使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一、依法履行公诉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依法履行指控犯罪职责,严厉打击杀人、抢劫、抢夺、盗窃、毒品等刑事犯罪。年初以来,该院始终保持了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一是坚持从快方针,依法快审快诉。该院全面推行捕诉联动、引导侦查取证的工作机制,把证据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从而实现快审快诉。二是强化与有关机关的相互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与公安机关、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办案中的重大问题,增进相互之间的理解,解决认识上的分歧,有力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积极强化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意识。该院对每一起案件首先从证据上入手审查,再从办案程序上进行严格的审查,保证每一起案件的质量经得起考验,办案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使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保障。并在履行审判监督工作中,与法院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与法院沟通。
    三、努力推动社会矛盾化解。该院坚持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解决合理诉求,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开展业务部门轮流接访、派出检察室就地接访、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工作,使涉检信访工作更主动、更超前,争取信访工作主动权。开通了检察服务热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四、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运用量刑建议和不批捕、不起诉等措施对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五、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牢固树立“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理念,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实预防工作责任制,开展预防工作督查。深入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咨询和犯罪分析工作,帮助相关单位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积极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成立法律咨询组,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五进”活动。为了更好地凝聚社会力量参与职务犯罪预防,充分利用“微”媒体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该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微信平台”,该平台坚持“传递廉政好声音、传播社会正能量”的工作原则,通过文字、图片、声音、视频、微电影等多种形式,推出图说检察、贪官忏悔、犯罪解析、警示教育、法治观察、廉政格言等格式板块,及时发布职务犯罪受案范围、最新反腐动态、典型案例、预防咨询、法律法规解读,提供法律咨询、预防职务犯罪、行贿档案查询等服务内容,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及相关法治资讯,有力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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