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1-01-21
来源:阳明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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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落实“一个统领、六个必须、八个坚持不懈”的任务目标,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依法履行检察职能,至今受理各类案件212件328人,着重深入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工作,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了积极的检察力量。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讲政治顾大局,在各项工作中彰显检察担当
推进“主题教育”更加扎实。自市委、区委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我院坚持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党组成员带头,以上率下,集中精力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突出上下统筹推进,注重督促指导,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真正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我们坚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将学习党章、党组工作条例、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纳入到党组日常学习中,通过“两微一端”平台,于三八妇女节、七一建党节,开展以“身边的榜样”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先后发布《绚丽检徽,铿锵玫瑰》、《不忘初心跟党走,用忠诚捍卫公平正义》等事迹文章,组织广大党员干警向先进典型学习。今年以来我院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支部学习11次,通过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坚决贯彻执行“两个维护”。
立足职能作为更加自觉。今年以来,受理审查批捕案件81件130人,经审查批捕62件103人,不批捕16件24人,侦查机关撤回3件3人,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100%。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0件19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1件209人,适用认罪认罚案件45件72人,适用速裁程序25件25人,追加起诉4件4人,强制医疗1件1人,不起诉3件3人,改变管辖报上级院2件2人,法院有罪宣判92件151人。受理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正在积极办理中。在全省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中,我院对2018年办理的13起公益诉讼案件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确保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为提升公益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我院分别在“3.15”、国家安全日、世界环境日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各项要求,按照高检院提出及时、妥善、负责地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新要求,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0人次,均当场给予答复,无到省进京访情况发生。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企业的平等保护,我们制定了《关于落实<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院领导还与友搏药业、佰佳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红星乳业等重点民营企业建立联系,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征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和方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为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我院认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院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共13人被辖区13所中小学聘为法治副校长,实现辖区校园全覆盖,以讲法治课、主题班会等形式,为广大中小学生传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的知识,为校园营造良好的育人和成长环境。
检察行政工作更加有力。一是按照省院内设机构改革要求,积极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内设机构,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头绪多等困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内设机构重建改革的任务,实现了“捕诉一体”,搭建起“公益诉讼”机构,使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能、专业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公共平台进行检察工作宣传,共报送各类检察信息简报20篇,其中被省院采用6篇,市院采用7篇。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客户端等累计发送文章470余篇,龙剑网发表原创文章14篇。三是围绕脱贫攻坚工作,我院积极履行职责,选派一名政治素质过硬的青年干警驻村扶贫,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所驻贫困村已脱贫摘帽。还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结亲连心”活动,21名党员干警与辖区45户村民结成帮扶对子,除了定期走访慰问送温暖,还为贫困户种植的农产品打开了销路。
(二)保民生促稳定,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正向着纵深发展,至目前,我院受理涉黑案件2件77人,涉恶案件1件3人,另有1件涉黑恶案件(涉案10余人),正与侦查机关分析研判中。已提起公诉涉黑案件2件75人,涉恶案件1件3人,均已公开开庭审理,现有罪宣判2件50人。5月30日,阳明区人民法院在市江南会展中心,对以张浩为首的涉黑犯罪集团进行公开宣判,该案是我市首例既公开审理、又公开宣判的涉黑案件。目前,47名被告人两审终审均被定罪科以刑罚。该案的侦查、审查提起公诉、审判及社会影响都是罕见的。在办理这起案件过程中,我院公诉团队没有辜负组织的信任,通过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深挖涉黑犯罪,准确地把握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打赢了这场有准备的战役,高质量地完成了公诉我市扫黑第一案的重任。我院的经验体现在本案中,本案也作为我省唯一典型案件,拟编入全国扫黑办执法办案指导手册。
本案系由公安机关侦查的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经过我院派员多次引导取证,提出以扩捕为核心的补充侦查建议30余条,提出涉黑组织特征补充侦查建议101条,公安机关抓捕人犯32人,补充证据材料36册500余份,查明新增有组织遗漏犯罪事实16起。该案经过11次报捕,8次报诉,从最初抓捕4名人犯,扩展到最终提起公诉47人,由涉嫌单一犯罪,追诉到八项罪名,最终定性为涉黑犯罪集团案件,且涉案47名人犯,全部被审判机关定罪科刑,这是公检法三机关密切协作,有力地打击犯罪的结果。本案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了我院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司法机关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的必要性。
借鉴“张浩案”的成功经验,10月16日我院提起公诉的以秦煜峰为组织者、领导者的涉黑犯罪集团案件在阳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以被告人秦煜峰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作案手段、犯罪形式多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盗伐林木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10项罪名。该犯罪集团涉案人员28人,60%的成员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其中涉黑成员有前科劣迹人员达9人,占全部涉黑成员的69%,且4人系累犯,1人系缓刑期间再犯罪,前科劣迹最多的组织内成员张占峰6次被科刑,1次被劳动教养。该涉黑犯罪集团,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部分群众“崇黑用黑”,败坏了社会风气,人民群众深恶痛绝,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影响了政府形象。在审查这起案件过程中,我院重视程度之高、推进力度之大、触及链条之深、取得效果之好,是前所未有的。通过对这起案件的查处,促进了当地社会生态、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的明显改善。此案历经16天的庭审现已毕庭,等待法庭择日宣判。
我院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发现并移送保诉伞线索44件(其中张浩案13件,秦煜峰案24件,姚盛华案7件),扣押涉黑财产现金49万余元,车辆5台,3户住宅,1户车库,并全部移送审判机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益诉讼工作需各方支持
公益诉讼工作对检察机关而言还是一项新工作,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法定职责的增加也使检察工作面临的问题日益显现。一是人员紧张办案力量薄弱,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人员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公益诉讼工作新要求。二是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存在回避、抵触的情况,实践中,行政机关掌握大量原始资料,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常常需要行政机关的配合,而其恰恰又是行政公益诉讼的对象,致使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常遇阻碍,需各方给予支持。
三、明年工作打算情况
(一)坚持从严治检,建设全面过硬检察队伍。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拧紧思想“总开关”,认真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党建工作新要求,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为抓手,严格规范党内生活;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继续查找“四风”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
(二)准确打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犯罪,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贯彻“两个诉讼法”在实践中的运用,保证实现无错案、无超期羁押案、无违规违纪案发生。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完善逮捕必要性证明、量刑建议、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办案机制,落实依法从宽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拓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思路,加大民行普法力度。与法院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主要对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审判结果监督等方面加强协调,加强沟通、统一认识,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制约民行检察工作的难题;对内加强与内部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建立案件线索、处理结果移送和协作机制。通过加大民行宣传工作力度疏通渠道,广开案源,主要是深入企业、社区、乡村,利用发宣单、张贴宣传海报、微信公众号、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群众中普法,增强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的了解。
(四)发挥公益监督职能,树立双赢共赢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全省检察机关“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校园食品安全”公益保护专项活动为契机,针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内设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资质、食材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进行全面的走访摸排,扎实开展公益监督工作;调查监督农业生产废弃物、农村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补贴和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有关行政机关履职情况。
(五)做好控告申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建设。一要畅通信访渠道,充分运用12309业务平台,采取多种方式答复群众来信来访,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及时收集、了解、分析、上报社情民意;二是要坚持稳定是首要责任,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做好安排,化解会议期间的涉检信访;三要认真做好举报宣传周等法律宣传活动;四是完善好执法办案风险预警机制,对在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和做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撤案的决定时,要做好评估,从源头上杜绝矛盾产生。
一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落实“一个统领、六个必须、八个坚持不懈”的任务目标,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依法履行检察职能,至今受理各类案件212件328人,着重深入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工作,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了积极的检察力量。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讲政治顾大局,在各项工作中彰显检察担当
推进“主题教育”更加扎实。自市委、区委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我院坚持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党组成员带头,以上率下,集中精力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突出上下统筹推进,注重督促指导,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真正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践行“两个维护”更加坚定。我们坚持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将学习党章、党组工作条例、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纳入到党组日常学习中,通过“两微一端”平台,于三八妇女节、七一建党节,开展以“身边的榜样”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先后发布《绚丽检徽,铿锵玫瑰》、《不忘初心跟党走,用忠诚捍卫公平正义》等事迹文章,组织广大党员干警向先进典型学习。今年以来我院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支部学习11次,通过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坚决贯彻执行“两个维护”。
立足职能作为更加自觉。今年以来,受理审查批捕案件81件130人,经审查批捕62件103人,不批捕16件24人,侦查机关撤回3件3人,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100%。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0件19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1件209人,适用认罪认罚案件45件72人,适用速裁程序25件25人,追加起诉4件4人,强制医疗1件1人,不起诉3件3人,改变管辖报上级院2件2人,法院有罪宣判92件151人。受理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正在积极办理中。在全省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中,我院对2018年办理的13起公益诉讼案件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确保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落到实处。为提升公益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我院分别在“3.15”、国家安全日、世界环境日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各项要求,按照高检院提出及时、妥善、负责地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新要求,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0人次,均当场给予答复,无到省进京访情况发生。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企业的平等保护,我们制定了《关于落实<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院领导还与友搏药业、佰佳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红星乳业等重点民营企业建立联系,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征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和方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为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我院认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院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共13人被辖区13所中小学聘为法治副校长,实现辖区校园全覆盖,以讲法治课、主题班会等形式,为广大中小学生传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的知识,为校园营造良好的育人和成长环境。
检察行政工作更加有力。一是按照省院内设机构改革要求,积极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内设机构,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头绪多等困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内设机构重建改革的任务,实现了“捕诉一体”,搭建起“公益诉讼”机构,使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能、专业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公共平台进行检察工作宣传,共报送各类检察信息简报20篇,其中被省院采用6篇,市院采用7篇。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客户端等累计发送文章470余篇,龙剑网发表原创文章14篇。三是围绕脱贫攻坚工作,我院积极履行职责,选派一名政治素质过硬的青年干警驻村扶贫,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所驻贫困村已脱贫摘帽。还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结亲连心”活动,21名党员干警与辖区45户村民结成帮扶对子,除了定期走访慰问送温暖,还为贫困户种植的农产品打开了销路。
(二)保民生促稳定,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正向着纵深发展,至目前,我院受理涉黑案件2件77人,涉恶案件1件3人,另有1件涉黑恶案件(涉案10余人),正与侦查机关分析研判中。已提起公诉涉黑案件2件75人,涉恶案件1件3人,均已公开开庭审理,现有罪宣判2件50人。5月30日,阳明区人民法院在市江南会展中心,对以张浩为首的涉黑犯罪集团进行公开宣判,该案是我市首例既公开审理、又公开宣判的涉黑案件。目前,47名被告人两审终审均被定罪科以刑罚。该案的侦查、审查提起公诉、审判及社会影响都是罕见的。在办理这起案件过程中,我院公诉团队没有辜负组织的信任,通过适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深挖涉黑犯罪,准确地把握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打赢了这场有准备的战役,高质量地完成了公诉我市扫黑第一案的重任。我院的经验体现在本案中,本案也作为我省唯一典型案件,拟编入全国扫黑办执法办案指导手册。
本案系由公安机关侦查的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经过我院派员多次引导取证,提出以扩捕为核心的补充侦查建议30余条,提出涉黑组织特征补充侦查建议101条,公安机关抓捕人犯32人,补充证据材料36册500余份,查明新增有组织遗漏犯罪事实16起。该案经过11次报捕,8次报诉,从最初抓捕4名人犯,扩展到最终提起公诉47人,由涉嫌单一犯罪,追诉到八项罪名,最终定性为涉黑犯罪集团案件,且涉案47名人犯,全部被审判机关定罪科刑,这是公检法三机关密切协作,有力地打击犯罪的结果。本案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了我院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司法机关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的必要性。
借鉴“张浩案”的成功经验,10月16日我院提起公诉的以秦煜峰为组织者、领导者的涉黑犯罪集团案件在阳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以被告人秦煜峰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作案手段、犯罪形式多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盗伐林木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10项罪名。该犯罪集团涉案人员28人,60%的成员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其中涉黑成员有前科劣迹人员达9人,占全部涉黑成员的69%,且4人系累犯,1人系缓刑期间再犯罪,前科劣迹最多的组织内成员张占峰6次被科刑,1次被劳动教养。该涉黑犯罪集团,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部分群众“崇黑用黑”,败坏了社会风气,人民群众深恶痛绝,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影响了政府形象。在审查这起案件过程中,我院重视程度之高、推进力度之大、触及链条之深、取得效果之好,是前所未有的。通过对这起案件的查处,促进了当地社会生态、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的明显改善。此案历经16天的庭审现已毕庭,等待法庭择日宣判。
我院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发现并移送保诉伞线索44件(其中张浩案13件,秦煜峰案24件,姚盛华案7件),扣押涉黑财产现金49万余元,车辆5台,3户住宅,1户车库,并全部移送审判机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益诉讼工作需各方支持
公益诉讼工作对检察机关而言还是一项新工作,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法定职责的增加也使检察工作面临的问题日益显现。一是人员紧张办案力量薄弱,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人员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公益诉讼工作新要求。二是行政机关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存在回避、抵触的情况,实践中,行政机关掌握大量原始资料,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常常需要行政机关的配合,而其恰恰又是行政公益诉讼的对象,致使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常遇阻碍,需各方给予支持。
三、明年工作打算情况
(一)坚持从严治检,建设全面过硬检察队伍。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拧紧思想“总开关”,认真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党建工作新要求,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为抓手,严格规范党内生活;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继续查找“四风”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
(二)准确打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犯罪,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贯彻“两个诉讼法”在实践中的运用,保证实现无错案、无超期羁押案、无违规违纪案发生。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完善逮捕必要性证明、量刑建议、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办案机制,落实依法从宽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拓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思路,加大民行普法力度。与法院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主要对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审判结果监督等方面加强协调,加强沟通、统一认识,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目前制约民行检察工作的难题;对内加强与内部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建立案件线索、处理结果移送和协作机制。通过加大民行宣传工作力度疏通渠道,广开案源,主要是深入企业、社区、乡村,利用发宣单、张贴宣传海报、微信公众号、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在群众中普法,增强群众对民行检察工作的了解。
(四)发挥公益监督职能,树立双赢共赢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全省检察机关“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校园食品安全”公益保护专项活动为契机,针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内设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资质、食材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进行全面的走访摸排,扎实开展公益监督工作;调查监督农业生产废弃物、农村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补贴和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有关行政机关履职情况。
(五)做好控告申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建设。一要畅通信访渠道,充分运用12309业务平台,采取多种方式答复群众来信来访,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及时收集、了解、分析、上报社情民意;二是要坚持稳定是首要责任,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做好安排,化解会议期间的涉检信访;三要认真做好举报宣传周等法律宣传活动;四是完善好执法办案风险预警机制,对在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和做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撤案的决定时,要做好评估,从源头上杜绝矛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