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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 | “检察+残联”民事支持起诉守护“特别的你”!

时间:2024-04-17

来源:阳明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艺玮

编辑:赵旭冬

录入:张雪

审核:陶思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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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检察机关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由于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残疾人在社会生活中处于某种不利地位,甚至正常作用的发挥都会受到限制,这次机制的顺利会签是给阳明区残疾人权益保障又加了一个‘安全阀’!”阳明区残联的同志高兴且激动的对检察官说道。

      1988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决定,将每年4月17日定为残疾人活动日,残疾人活动日是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五个单位联合主办的大型综合活动日。

 

      为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深入推动残疾人权益保护支持起诉工作的有效开展,阳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检、省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能动履职,4月17日上午,阳明区人民检察院与阳明区残联会签《关于建立支持残疾人民事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签订仪式,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强介绍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讲解了协作机制从适用对象、案件范围、线索来源、案件办理流程、配合协作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区残联同志介绍了残联工作基本情况,感谢检察院对残疾人事业关心、关注,希望双方共同发挥自身优势,并以此次签订协作机制为契机,在残疾人权益保障上深度协作、持续发力,助力形成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等群体的幸福感、满意度,共同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阳明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推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进一步畅通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救济渠道,优化法治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充分依托该机制,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强化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配合衔接,构建起“检察+N”共治共护的多元化工作格局,通过高质效办案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以高度的检察担当让“检护民生”的底色更足更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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