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5-6月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4-07-02
来源:阳明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雪
编辑:赵旭冬
录入:张雪
审核:陶思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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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阳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及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