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检察院创新”三个三”工作法 筑牢消费安全屏障
时间:2025-03-14
来源:本站
作者:阳明发稿
编辑:赵旭冬
录入:阳明发稿
审核:陶思宏
2024年以来,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检察院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指引,精准聚焦检察公益诉讼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关键作用,创新推行“三个三”工作法,以高质效办案促进消费环境持续优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智慧辅助、内部融合、检地协作为支撑
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技化、协同化水平
强化智慧辅助,以数字赋能监督。依托“聚法案例”“元典智库”等电子案例库,深度挖掘和分析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新类型案件,为办案人员提供精准的监督方向和法律依据。打破“小院”办案力量不足的瓶颈,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汇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企业登记等多源数据2000余条,精准排查线索30余条,推动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生活服务、文化旅游等四大类问题的系统治理,真正让科技之力转化为司法为民实效。
强化内部融合,以协同提升效能。构建公益诉讼案件“直通车”模式,四大检察紧密配合、协同发力,通过常态化业务沟通、互涉线索移送、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机制,在信息通报、线索识别、协同监督等方面形成合力,共接收并成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监督线索2件。同时,深化“公益诉讼+”办案模式,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技术人员为支撑、司法警察为后盾的协同办案架构。借助现场勘查设备快速检测等先进技术手段,为案件线索筛查与证据收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全面保障办案安全。
强化检地协作,以联动凝聚共识。凝聚检察办案社会化力量,邀请4名“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研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效果评估4次,收集案件线索3条,征集工作建议10余条,形成消费者公益社会化保护格局。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等部门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会商机制,受邀参加各类巡查2次、案件会商会2次,以专业融合推动协同治理。
突出知情权、安全权、选择权三个重点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效上精准发力
强化知情保障。针对辖区内部分商户违法使用“生鲜灯”掩盖食材真实品质,误导消费者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推动10余家食品经营商户更换食品照明设备,收缴违规灯具10余套。针对未依法履行经营者真实信息公示义务、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标签信息不明、不明码标价等问题,推动20余家经营者规范整改,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筑牢安全防线。紧扣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聚焦养老机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和网络餐饮等群众关切的安全隐患,以及药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关注放射医疗污染侵害消费者人身安全问题,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辖区4个乡镇内各类放射装置使用单位加强日常管理。联合行政部门加强AED使用公益培训,督促行政机关推进公共场所AED规范配置,打通公共场所消费者急救“最后一公里”。强化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10余家经营者履行消费场所消防、特种设备以及燃气使用等安全保障义务。
规范交易环境。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走访各类经营商户40余家,广泛摸排最低消费、计量作弊、捆绑销售、霸王条款、强制收费等线索,督促行政机关对商家进行合规指引,有效避免消费者陷入消费陷阱,为消费者营造更加透明、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
聚焦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
全链条推动消费环境源头治理
源头预防,引导行业自律。联合市场监督部门在火车站、商超卖场、地标建筑等地开展“共筑满意消费”主题公益宣传,凝聚社会共识。聚焦节日假期等消费高峰,结合消费热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发布消费提示。联合市场监督部门开展“护航亚冬”暨冬季旅游广告整治、“码上诚信”推广等活动,倡导诚实守信经营。联合辖区“消费维权服务站”“放心消费承诺店”开展3·15法治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解答群众维权问题30余条。围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印制《关于保障消费者享受公平点餐权利的倡议书》,积极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科技向善”理念,不断优化服务方式。
借智借力,引入民主监督。选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法律型+专门型+社会型”的听证员团队参加听证,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同时,以揭露批判、点评提示等方式敦促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实现“法律问题判断+专业问题解释+社会风险预防”的良好效果。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办案活动开展“沉浸式”监督,听取人民监督员的直观感受和实际建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办案活动,实现人民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同向发力。
巩固成果,推动综合治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公益同盟力量参与“回头看”专项行动,为破解消费领域治理难题、优化消费环境建言献策。秉持促治促改理念,注重挖掘案件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发现背后隐藏的制度机制漏洞,促成行政机关建立“黑名单”联合惩戒、信用评价等6项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食安‘春风’进校园”“‘快检车’进商超”“餐饮‘阳光工程’”等专项行动,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机制完善的多级递进,切实提升消费领域综合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