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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检察部学习贯彻省检察长会议精神

时间:2021-01-21

来源:阳明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佳

编辑:王睿

录入:王睿

审核: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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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区人民检察院

第四检察部学习贯彻省检察长会议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第四检察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高继明检察长讲话精神,精心谋划下半年工作思路,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公开的日常巡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做到该公开的案件信息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公开。下半年文书公开量需要达到本年度受案量的90%以上,程序性信息达到90%以上。
二是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根据上级案管部门要求要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配合省院交叉互评工作顺利完成全省范围内的刑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及做好准备顺利迎接下半年的民事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
三是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加强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的全面、全程跟踪、预警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违法违规办案情形,促进执法程序、执法行为规范化。严格文书网上制作、网上审批、网上用印制度,强化对权限、程序的监管,严格实行个人电子签章,确保文书开具及时、准确、规范。充分发挥案管大厅的功能作用,促进检务公开,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下半年根据要求严格监控案卡漏填、错填、以及系统升级后的案卡信息补录情况,并将核查结果纳入对检察官的考评。
四是加强刑事执行检察书面监督工作。根据市院四部要求,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法院财产刑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书面监督。
五是深入落实“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具体措施。承诺:群众向检察机关提出的合理诉求,无论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程序性问题一律7日内回复;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实体性问题,一律在三个月内就进展或结果向申诉人答复;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一律在向申诉人及时回复的同时,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单位移送,同时报送其上级主管单位备案。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使符合救助的人员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暖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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